为疫情防控助力的企业,能获得哪些财税政策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回应丨权威...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如防护服、呼吸机等),免征关税。鼓励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全额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涵盖财税 、政府补助、人资、社保 、金融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财税类优惠政策全国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
支持复工复产:针对复工复产,国家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其中 ,湖北省免征增值税,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月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下免税: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
疫情期间 ,国家及地方针对企业财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税收优惠 、费用减免、融资支持等措施,具体如下:国家层面财税政策资金保障 截至2020年2月6日 ,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4亿元,实际支出288亿元。
所以,企业培训公司提供的培训服务收入原则上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发票开具:作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摘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时 ,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减免增值税的直接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减免金额 ,并将优惠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业务时,按正常流程确认收入及增值税。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需分情况操作,具体如下:减征增值税的情况若企业符合减征条件,需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基准进行纳税申报。例如 ,部分地区或行业可能按一定比例(如50%)减征增值税,企业需根据减征后的实际税额填写申报表,并确保计算准确。
疫情期间企业享受不同税费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增值税需根据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来处理 ,若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如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选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选取放弃免税,需书面声明并备案 ,自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专用发票,且放弃免税需针对全部相关服务,不能部分享受部分放弃 。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看税务总局官方解答
疫情期间企业缴纳增值税需根据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来处理 ,若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如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选取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选取放弃免税,需书面声明并备案 ,自次月起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专用发票,且放弃免税需针对全部相关服务,不能部分享受部分放弃。
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可以享受。根据13号公告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明确适用于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单位等。
疫情期间,企业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 ,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政策优惠期内,可减按1%征收率申报纳税,无需追回已开具的3%发票 ,但需在申报时按1%计算税额。








